【基本案情】
2018年9月17日晚,被告人吴某清、吴某、吴某乙在苏州市相城区渭塘镇渭中路上的家常菜馆,因债务纠纷与被害人陆平(长期赊账)发生冲突,后被告人吴某清、吴某、吴某乙对被害人陆某实施殴打,导致其头部损伤程度轻伤二级,腰部损伤程度轻伤一级。
【典型意义】
民间矛盾引发的案件极其复杂,故意伤害类案件往往涉及新旧伤交织、多人多处击打的,应当坚持依法、审慎的原则,依靠技术性证据审查,准确作出判断和认定,从而引导公民理性平和解决争端,避免在争议纠纷中不必要地使用武力。针对实践当中的常见情形,可注意把握以下几点:一是应作整体判断,即分清前因后果和是非曲直,根据查明的事实,当事人所处的环境、所持有的工具、击打被害人身体部位和伤情的形成;二是对于被害人有无过错与是否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应当通过细节的审查、补查,作出准确的区分和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