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伪造委托书出租他人厂房,男子涉嫌合同诈骗被批捕
2018-05-10 13:57:00  来源:扬子晚报  作者:王金艳、于英杰

  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王金艳 记者 于英杰)神通广大的杂志社记者,村长是他亲戚,城管队长也是他亲戚?原来,这些都是张某瞒天过海的谎言。2018年3月,他在苏州相城通过出示伪造的委托书、佯装杂志社记者等手段骗取王某、张某、刘某信任,私自将无权处分的厂房出租,骗取租金、押金3万余元。日前,张某因涉嫌合同诈骗罪被苏州市相城检察院批准逮捕。

  3月20日,苏州相城警方接到韩先生报警称,张某私自将他公司位于苏州相城的废旧厂房出租给了别人。早在3月1日,经所在地村委会同意,韩先生所在公司可以临时使用位于相城的一处废旧厂房,但接手厂房后,有个自称新闻记者的男子张某到厂房砸锁换锁,被韩先生逮着后,张某辩解说是上任厂房老板委托他全权管理的,并不顾劝阻多次换新锁。

  今年3月9日,王先生无意中看到相城区一处厂房的门口贴着一张纸,上面留有电话号码。王先生有意要租厂房,就顺着电话打了过去,通过电话,王先生联系到男子张某并约了在厂房见面。“这个厂房可以做煤球吗?”王先生问。“可以啊。村长是我亲戚,城管队长也是我亲戚啊。这厂房是台湾老板委托给我的。”张某信誓旦旦地回答。

  为了获得王先生的信任,张某拿出了他人委托他看管厂房的委托书,然而,该委托书只是张某自己伪造的。第二天,王先生便与张某签下了厂房租赁合同,并交给张某两万元现金作为第一年的租金。

  之后的几天,城管部门找到王先生,向王先生解释这个厂房是一处拆迁房,等待政府开发利用,他并无权使用。王先生一下子懵了,他立刻联系张某。张某让王先生不用管这事,过三四天会给王先生回复。四天后,张某告诉王先生政府的关系都疏通好了,厂房可以使用了。事实上,张某什么都没做。

  今年3月16日,张某又接到了一单“生意”。一名姓张的女士也想租厂房,双方约了在厂房见面,张某拿出委托书给张女士看,并告诉张女士可以先付五千元定金,等正式签订租赁合同的时候再交租金。于是,张女士当场支付了五千元现金给张某,张某写了收条给她。

  紧接着的第二天,又来了一个姓刘的老板要租厂房,刘老板进厂房后看了一圈很满意。几天后,刘老板与张某碰面,张某拿出一份两页纸的租赁合同,张某在合同上填好了租赁的面积、时间、租金等事项,刘老板提出现在还没有正常生产,他只能先付一部分押金,张某同意,收取了刘老板一万元人民币作为押金。之后,双方在合同上签了字。

  张某有诈骗前科,到案后的他交代,前些日子钱花完了,想着弄点钱,想到住处附近的厂房一直空置着,便动起了歪脑筋,走了诈骗的老路。骗到的钱都被他挥霍掉了,除了吃吃喝喝,还买了衣服、电视机、音响,只剩下了6200元现金。

  【检察官提醒】

  在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前,要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如果出租人对房屋没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往往导致承租人入住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

  编辑:江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