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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2017年1月5日)
2017-12-22 13:40:00  来源: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苏 州 市 相 城 区人 民 检 察 院 工 作 报 告

——2017年1月5日在区四届人大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朱文瑞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2016年主要工作

  2016年,我院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强化法律监督,严格规范司法,各项工作稳步发展。

  恪守本职,积极推进平安相城建设。认真履行批捕、起诉职责,依法严厉打击各类严重危害公共安全的刑事犯罪,增加人民群众安全感。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553件743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887件1137人,经审查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473人,提起公诉722件860人。根据社会风险发展趋势,从严从快处理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电信诈骗、网络诈骗案件,批捕犯罪嫌疑人45人,对冒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领导进行电信诈骗的蒋某某等5人及时依法做出批准逮捕决定。切实加强矛盾纠纷化解和社会风险防控,妥善处理各类信访158件。

  惩防并举,积极推进廉洁相城建设。坚决贯彻中央依法惩治腐败的重大部署,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案件 9件11人(单位),渎职侵权案件1件1人。在办案中,突出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危害群众利益的案件,查处医疗卫生系统案件7件9人(单位),回应群众反映强烈的“看病贵”问题。不断深化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依托警示教育基地,组织预防宣教20余次,受教人员2000余人;开展“预防邮路”宣传,利用邮政网络发放预防宣传资料近万份,借助邮政网点LED显示屏巡回播放廉政宣传短片,形成覆盖城乡的预防工作网络。深化重大工程专项预防,对黄埭中学改扩建工程等3个重点项目开展同步预防,打造廉洁工程。

  强化监督,积极推进法治相城建设。加强对侦查活动监督,纠正遗漏起诉事实4件,发出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3份。建立全程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在刑事责任区中队设立联络员办公室,前移工作关口,强化取证指导,从源头上助推侦查规范化。如黄埭小学持刀故意伤害案发生后,我院及时介入侦查,共同研究取证方案,促进案件顺利提起公诉。加强对审判活动监督,提出刑事抗诉2件,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2份;提请民事抗诉1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1份。加强对执行活动监督,对怠于执行的,发出民事执行监督检察建议1份;开展“审前未羁押判处实刑未执行”专项活动,督促收监执行5人;定期至乡镇司法所开展监外执行检查,建议收监执行2人;加强羁押必要性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6名犯罪嫌疑人变更强制措施。

  五年以来的工作回顾

  2012年以来,我院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下,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和上级检察院的工作要求,以争当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排头兵为引领,紧紧抓住“服务大局、忠实履职、争先创优、自身建设”四大主线,强素能、谋举措、争发展,为保障和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 积极服务后发崛起,护航经济社会发展

  服务和防控并重,保障全区中心工作。主动融入全区建设发展大局,紧密结合检察职能,服务经济转型升级,为供给侧改革保驾护航。先后制定《服务高铁新城建设的意见》、《切实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意见》等文件,根据各阶段全区工作重点,细化工作举措,提供切实有效的检察服务。开展以“经济下行压力背景下刑事法律风险防范”等为主题的“检察预诊”工作,结合办案就小贷公司经营管理不规范等问题开展研判,形成并报送研判报告60余篇,获得市委、区委领导批示24次,推进劳动争议中劳动者权益保障等专项行动5次。实行行贿犯罪档案网上查询、外地招投标查询“绿色通道”,为7239单位15980人提供查询服务,促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对相城大道改扩建工程等10余项重大项目开展同步专项预防,护航政府资金安全。

  保护和打击并举,突出民生权益保障。积极回应群众关切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严厉打击制售有毒有害食品犯罪和销售假药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13人,保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在各乡镇、街道设置检察工作站,组织开展“检察官进社区”活动,走进群众开展法治服务,打造“群众家门口的检察院”。建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实现群众接待、律师业务办理、案件受理、法律咨询等“一站式”服务。搭建远程视频、互联网、电话等多位一体便民接访平台,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

  监督和教育并行,强化环境司法保护。制定《服务“美丽相城”建设的工作意见》,明确发挥检察职能服务生态文明建设的范围和举措。派员至污染重点整治地区开展驻点服务,参与联动执法,配合开展宣传、咨询工作,有效推进治理。积极探索公益诉讼工作,强化与区环保局协作沟通,持续跟进有关污染事故处理进程,对6件公益诉讼线索开展初查,切实保护生态环境。开展“相检法治导航”活动,进社区、进机关开展环境保护法律宣传,如根据阳澄湖沿岸船餐治理工作需要,在度假区莲花岛村进行专题宣传,强化水环境法律保护。

  二、 忠实履行检察职能,保障社会和谐稳定

  突出司法办案,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始终坚持以司法办案为中心,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防控风险,维护社会治安环境。共受理公安机关移送审查逮捕2446件3304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3950件5055人(同比上一个五年案件数分别上升7.9 %、9.8%),批准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2027人,提起公诉4238人。严厉打击故意杀人、抢劫、强奸等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暴力犯罪,批捕犯罪嫌疑人265人;严肃办理群众反映强烈的“黄赌毒”案件,批捕犯罪嫌疑人216人;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对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涉众型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批捕犯罪嫌疑人9人。

  强化矛盾化解,有效缓解社会风险矛盾。深化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落实“诉访分离”要求,妥善处理各类信访640件。全面推行司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刑事司法救助、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等机制,有效将矛盾纠纷纳入法治化处理轨道,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刑事申诉和解工作,相关工作获高检院肯定。深入开展“以案释法”工作,将释法说理贯穿于办案全过程,通过向案件当事人及其家属、律师等说明法律规定、析清前因后果,提升司法公信力。共计调处和解各类案件190件,办理刑事司法救助41人,发放救助金29万元。

  注重人权保障,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严格落实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加强逮捕必要性和起诉必要性审查,依法不批准逮捕1258人,不起诉286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合法权益。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健全适合未成年人身心特点的讯问、亲属会见、法律援助等措施,规范社会调查、合适成年人参与、犯罪记录封存等工作,妥善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156件204人。联合团区委、关工委、公安局、司法局等成立联合帮教团,分工配合,合力做好涉罪未成年人教育帮扶工作。建立外地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管护基地,为无逮捕必要但无取保候审条件的人员创造取保候审条件,实现平等保护。加强律师职业保障,制定《律师接待细则》,律师接待做到一分钟网上预约、一分钟身份认证、一分钟现场办结,开展律师评检察活动,形成检律良性互动关系。切实保障被羁押人员选举权,依法向羁押人员送达《准予行使选举权利证明书》。

  三、不断强化法律监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加强权力运行监督,助推廉洁政府。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部署,打好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的持久战、攻坚战,共查办贪污贿赂案件48件57人(单位)、渎职侵权案件13件14人(单位),其中科、处级20人,追缴赃款2500万元,挽回国家经济损失5800万元。突出查办涉及地方建设发展、关乎群众利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案件,其中,在教育领域查办案件7件8人(单位),在涉农惠农领域查办案件15件17人(单位)。切实加强对行贿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查办行贿案件15件25人(单位)。加强惩防一体化建设,努力遏制腐败增量。结合办案,向案发单位发出检察建议22份,开展预防调查20余次、预防咨询40余次,发挥好检察机关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开展授课筑廉、听庭思廉、参观倡廉系列活动,组织各类预防宣教180余次。创新探索司法会计介入预防工作机制,协助民政部门规范慈善助学等项目资金审批流程。

  加强诉讼监督,维护司法公正。构建多元化监督格局,切实加强对侦查活动、审判活动、执行活动的监督。立案监督10件,追捕4人,追加起诉20件30人,纠正遗漏起诉事实37件,发出纠正侦查违法通知书43份;提出刑事抗诉7件,发出刑事再审检察建议6份;提请民事抗诉7件,发出民事再审检察建议8份;办理督促起诉34件、支持起诉22件,督促行政机关履行职责18件;常态化、规范化开展监外执行检查、羁押必要性审查工作。加强对行政执法活动的监督,积极推进“两法衔接”,对“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案件信息每日巡查,并定期撰写分析报告,有效解决有案不移、以罚代刑等问题,促进依法行政。

  加强自身监督,确保规范司法。坚持以制度建设和规范管理为抓手,针对司法办案重点环节和关键岗位加强监督制约。持续深入开展“案件质量提升年”、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制定《关于进一步规范刑事诉讼涉案财物管理工作的意见》等文件10余份,建立涵盖司法办案各环节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确保案件处理公平公正。强化检察委员会建设,自主研发检察委员会议事系统,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工作规范化、现代化水平,我院被评为全国检察机关“检察委员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制定《业务流程监管办法》,开展办案流程全程监督、案件质量每月评查,案件质量保持全市领先。结合刑事、民事和行政“三大诉讼法”修改,制定、会签各类工作性文件9份,从证据审查标准、民事抗诉出庭规范等方面细化工作流程,主动适应“新法”。

  四、稳步推进司法改革,增强检察发展活力

  积极稳妥开展司法责任制改革,明权责促发展。严格按照上级院确定的时序进度,认真开展检察官入额遴选、人员分类管理、办案组织设置、权责清单和工作规程确定等一系列工作。全院经过严格选拔程序和省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核,择优产生首批21名员额制检察官。按照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三种序列对全院政法编制人员实行分类管理,将超过85%的现有检力向办案一线倾斜。科学划定三类人员权力界限,突出员额制检察官相对独立的办案地位。全院以员额制检察官为核心,组建新型办案组织16个,各项业务工作全面按照司法责任制改革要求开展,初步达到了检察官权责相统一和“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改革要求。在此基础上,同步完善了考核管理、司法档案等配套机制,强化监督制约。

  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升案件质量。全面贯彻证据裁判原则,发挥好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主导作用。加强对侦查证据的主证复核工作,建立以客观性证据为核心的审查模式。承担高检院应用理论研究重点课题,开展逮捕必要性指标化评估研究和试点,有效破解工作难题。贯彻“疑罪从无”原则,坚决防止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进入审判程序,对存疑案件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29件40人,确保审查起诉工作经得起法庭质证的检验。严格规范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建立“内审”工作机制,抓住立案、采取或变更强制措施、侦查终结等关键节点进行联审把关,严防错案和司法不规范现象发生。

  有力有序推进检务公开,以公开促公正。坚持“公开是原则,不公开是例外”的指导思想,依法、全面、及时、规范开展检务公开工作,自觉把阳光司法落到实处。通过网站、官方微博、微信等,及时公开终结性法律文书、案件程序性信息、重大案件信息。开展“检察开放月”、“代表委员联络月”、“检察开放日”等活动。主动邀请代表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视察指导检察工作。聘请10名社会各界人士担任社会评议员,积极开展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工作。向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反贪污贿赂、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等工作。编发《相城检察手机报》,每月向代表委员通报工作。

  五、 全面加强自身建设,夯实科学发展根基

  坚持党建带队建,铸就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始终把加强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队伍建设首位,持续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将干警思想教育从集中性向经常性延伸。牢牢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通过 “一把手”上党课、中心组理论学习、专题学习讨论等,从严从实落实党建责任。将党建工作纳入全院重点工作项目,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组织、同检查。制作党员先锋墙,在窗口设置“先锋示范岗”,组织党员轮值接待群众,强化正面激励教育。组织检察职业精神教育,培育“清风相检”机关品牌文化,持续开展“文明单位”争创工作,强化职业认同和集体荣誉感。我院相继获评苏州市“法治文化示范点”、“廉洁文化示范点” 。

  切实加强岗位练兵,培育业务精良的检察人才。加强队伍教育、管理和监督,持续推进人才开发和使用管理。主动适应司法改革对检察队伍职业化、专业化建设需求,分类别、多层次组织各类岗位培训和业务竞赛,全面提升各类人员履职能力。制定“青年中层干部素能培养三年计划”,定期组织“春申学社”、“相检讲坛”活动,实施检察官职业导师制,搭建内部学习交流平台,强化“传、帮、带”,推进人才梯队建设。2名干警入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1名干警被评为全省“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

  持续加强廉政建设,打造作风过硬的检察队伍。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实施意见》,组织逐级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列清责任清单,细化责任要求,全面加强廉政风险防控,狠抓自身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纪检监察作用,定期对会风会纪、检容检貌、窗口接待、政治学习等情况开展常态化督察;开展自侦案件终结前纪检干部与犯罪嫌疑人谈话,组织赃款赃物处理等专项督查,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纪检监督,形成令行禁止、风清气正的良好氛围。

  各位代表,五年来,经过全院干警同心协力、奋力拼搏,相城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集体和个人受到各级各类表彰共计155次,获得江苏省文明单位、苏州市文明单位标兵、苏州市先锋基层党组织、苏州市先进基层检察院等荣誉称号。这些成绩的取得,离不开区委的坚强领导,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政府、政协以及社会各界的关心支持。在此,我谨代表相城检察院和全体干警表示衷心的感谢!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们的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防控风险的能力有待提高;结合相城实际主动探索推进检察改革的力度有待提高;在新形势新任务下,检察人员的能力和水平有待提高,等等。我们一定正视这些问题,在各方面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工作安排

  各位代表,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是全面贯彻江苏“两聚一高”发展战略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全省检察工作“十三五”规划的关键一年,做好新一年的检察工作责任重大。我院将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特别是视察江苏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决策部署,聚焦服务大局,以法治建设为引领,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改革为动力,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突出过硬检察队伍建设,全力推进相城检察工作新发展。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以更大作为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提出的“两聚一高”奋斗目标,对新形势下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大局提出了全新的要求。我们将主动融入,善作为,勇担当,为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保驾护航。持续深入落实高检院出台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18条意见”、服务科技创新“15条意见”,加强对科技创新和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严肃惩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犯罪,认真查办和预防科技创新领域的职务犯罪,切实强化相关法治宣传和咨询服务。加强民生检察工作,积极开展参与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专项监督,把落实最严格的环保制度作为法律监督重点,强化环境公益诉讼探索实践,促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

  二是以更大力度提升法律监督质效。积极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强烈要求,切实加大法律监督力度,“让法治成为江苏发展核心竞争力”。切实加大对诉讼活动监督的力度,进一步强化监督意识,拓宽监督渠道,改进监督方式,突出加强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及时发现、核实和纠正诉讼违法行为,确保司法不偏不倚。切实加大对行政执法监督的力度,持续推进“两法衔接”工作深入开展,强化信息沟通和共享,加强合作与联动,拓宽监督的途径和领域,确保执法不枉不纵。切实强化自身监督,进一步完善全覆盖全流程的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健全严格的责任追究机制,形成事前预防、事中监控、事后追责的监督体系,以“零容忍”的态度对待自身司法活动中不规范不严肃问题。积极主动接受外部监督,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工作,完善律师意见听取与答复工作,加强公开审查、公开听证、公开答复等机制运用,加强检民互动交流平台建设,更加自觉主动接受代表委员、社会各界、人民群众的监督。

  三是以更强动力深化各项检察改革。继续深化司法责任制改革、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等工作,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探索建立与改革要求相适应、符合司法办案规律、可复制可推广的司法办案新模式,提升公正司法水平。根据上级统一部署,积极争取党委领导和各方支持,加快推进检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按照效能、务实、规范要求,探索构建大部制管理模式,促进管理扁平化。正确认识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任务,在改革全面铺开前,确保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不减,节奏不变。

  四是以更实举措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坚持以理论武装为核心,采取多种形式持续深入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广大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永葆忠诚品格。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加强“准则”、“条例”的学习执行,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落实“全面从严”要求,保障干警依法履职、规范司法。持续推进队伍专业化、精英化建设,结合检察人员分类管理要求,突出加强专业化办案组织、专业化办案方式、专业化人才队伍建设,不断提升履职能力。全面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管理机制,用严密的制度管人管事,确保各项工作在制度的框架内规范开展。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政府的支持和区政协的民主监督下,按照本次大会的决议要求,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检察工作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发展,努力为相城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做出更大贡献!

  编辑:江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