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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冯梦龙:花甲之年担当清官廉吏
2018-01-16 10:23:00  来源:检察日报

  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朱文瑞说——

  在苏州市相城区西北部的黄埭镇冯梦龙村,坐落着冯梦龙纪念馆与冯梦龙故居,以纪念这位家喻户晓的通俗文学大师。

  除了艺术方面的造诣,冯梦龙也是一名清官廉吏。他为官期间,秉持济世为民的执政理念、与民休养生息的为民情怀、勤政清廉的务实本色,不仅造福一方百姓,更树立起勤政廉洁、为民务实的精神标杆。他“减轻徭役、改革吏治、明断讼案、革除弊习”的为官之举更是被世人所称颂。

  近年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不断挖掘冯梦龙清正廉明的精神文化遗产,专门设立了“梦龙清风工作室”,精心塑造了“梦龙清风”的廉洁文化品牌,充分传承廉吏楷模冯梦龙“勤、公、实、廉”的廉洁文化精髓,不断激励广大检察人员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将“忠诚、干净、担当”的意识浸入灵魂深处,切实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新使命。

  冯梦龙(1574-1646),明代杰出的通俗文学家、思想家、戏曲家,以《喻世明言》《警世通言》《醒世恒言》等著作创造了中国通俗文学的新高度。

  除了文学方面的高深造诣,冯梦龙还是位令人敬仰的清官廉吏。明崇祯七年(1634年),已经60岁的冯梦龙在花甲之年被选派至福建寿宁担任县令。当时的寿宁位置偏远、交通闭塞、经济贫困、文化落后。到任寿宁县令后,他尽最大努力减轻民众负担,解决百姓温饱问题,防止百姓因走投无路而铤而走险,减少案件的发生和简化案件的审理程序,以实现无讼的目的。

  在寿宁为官期间,他还消除匪祸虎患,抵御倭寇,禁溺女婴,崇文兴教,充分展现了他爱民、务实、清廉的形象。

  然而,冯梦龙所处的时代正是明末风雨飘摇之际,贪腐成风,纲纪败坏,他自知“卑职人微言轻,但能自律,安能律人”。他曾在《戴清亭》一诗中写道:“老梅标冷趣,我与尔同清”,表明自己不随波逐流,要像老梅一样独标高韵的思想和立场。在寿宁任知县的4年里,他提出了“以勤补缺、以慈辅严,以廉代匮”的主张,留下了“循吏”的美名。

  崇祯十一年(1638年),冯梦龙卸任寿宁县令,自闽返苏。同乡文人、画家文从简赠诗有云“桃李兼栽花露湿,宓琴流响讼堂清”,正是对冯梦龙人品和政绩的歌颂。他以自己的身体力行、为官之道和政治实践,充分践行了“一念为民之心”“余平生不求名而求实”的高尚品格,受到后世的认可和推崇。(通讯员 孙兴峰)

  编辑:江宇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