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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报告
2019-09-27 16:56:00  来源: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报告

——在区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朱文瑞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我代表区检察院报告我院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推进情况,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人员提出意见。

  工作开展情况

  检察机关履行公益诉讼职能,是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 “检察官是公共利益的代表”重要指示的具体举措,也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制度成果。2014年10月,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2015年7月1日,全国人大常委会授权最高检在江苏等13个省市区的部分地区开展公益诉讼试点。2017年7月1日,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正式赋予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的权限。2018年10月26日,新修订的《人民检察院组织法》将提起公益诉讼明确为检察机关法定职责。

  2018年以来,我院紧密结合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将公益诉讼工作作为维护民生民利、服务全区高质量发展的有力抓手,各项工作呈现稳中向好的发展态势。

  一、树立服务理念,凝聚各方共识,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积极找准工作定位,争取各方理解支持,努力消除分歧意见,提升党委政府的支持度、人民群众的参与度、行政机关的协作度,为公益诉讼工作全面开展营造良好外部环境。

  1.增强政治敏锐,争取党委支持。找准公益诉讼工作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的结合点,紧紧围绕“散乱污”整治、“大棚房”清理、“263”等行动部署,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在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财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等领域的保障服务作用。主动向区委汇报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提请区委、区政府出台《关于支持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的意见》,最大限度凝聚工作共识,为推进公益诉讼工作和加强检察监督提供制度支持和保障。

  2.主动接受监督,提升检察公信。依靠人大监督,邀请委员关注,增强工作透明度。先后3次邀请市、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观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庭审,并专题视察、调研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加大公益诉讼检务公开力度,强化检群互动,回应群众需求,传递公益守护正能量。在《法制日报》《检察日报》等各级媒体发布公益诉讼工作信息40余篇,发放宣传手册近1000份,群众咨询200多人次,开展公益讲座10余次,提高公益诉讼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支持度。

  3.强化部门协作,形成外部合力。

  树立“寓支持于监督”的工作理念,牵头与区市场监管局等4家行政机关签署公益诉讼协作文件,在食药安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等公益诉讼重点领域建立信息共享、线索移送、调查协作、联席会议等机制,强化公益保护合力。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惩罚性赔偿金制度,并联合区法院、财政局、市场监管局会签消费公益金管理办法,规范惩罚性赔偿金的执行、管理、使用、监督等工作。

  二、突出工作重点,追求多赢目标,忠诚履职彰显效果

  积极发挥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看护人”角色,紧盯党委政府关心、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领域案件,统筹推进行政公益诉讼和民事公益诉讼工作,实现双赢多赢共赢的效果。

  1.紧盯重点领域,稳妥开展行政公益诉讼。以行政公益诉讼督促相关主管单位积极履职,助力法治政府建设。探索“公益调查、走访约谈、检察建议、提起诉讼”行政公益诉讼四步走工作机制。积极服务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持续关注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重点难点问题,发出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检察建议65份,提起诉讼1件,督促回收和清理固体废物880吨,全程跟踪阳澄湖“十亩滩”固体垃圾倾倒环境污染修复过程,针对所遇问题提出针对性建议防范二次污染。加大在国土资源、国有资产保护领域监督工作力度,如在办理生态园非法占地违章建筑群拆除督促履职案中,综合运用刑事检察与行政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对涉嫌违法占用耕地的章某批准逮捕,并制发多份检察建议督促相关行政机关拆除违建别墅群。

  2.回应民生关切,积极推进民事公益诉讼。关注“舌尖上的安全”,提起食药领域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7件,向食品药品生产、销售企业和个人索赔损害赔偿金82万余元,并在省级以上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支持中华环保联合会对马文江污染环境案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索赔环境修复费31.3万元并已执行到位。支持阳澄湖现代农业产业园特种水产养殖有限公司对“十亩滩”环境侵权人孙荷生等15人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其承担“十亩滩”生态环境侵权损害赔偿费8400余万元。落实高检院统一部署,积极开展办理销售假冒“阳澄湖大闸蟹”案件检察公益诉讼专项工作,与行政机关共同开展整治行动,对肖某等人加工销售死蟹案提起食品安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规范治理辖区大闸蟹市场乱象,办案情况受到高检院领导批示肯定,并作为公益诉讼宣传素材在全国两会期间重点宣传。结合办案形成的“阳澄湖大闸蟹”产业发展困境的公益调查报告被李亚平市长批示,推动完善“阳澄湖大闸蟹”地理标志产品保护体系。

  3.聚焦公益修复,追求双赢多赢共赢效果。树立“诉讼不是目的、维护公益才是目的”的价值取向,以诉前检察建议为行政公益诉讼履职常态,提起诉讼为例外。重视发挥诉前程序督促相关主体自行纠错的功效,针对行政机关履职中存在的困难,通过接受邀请或主动介入,坚持换位思考,积极出谋划策,共同推进依法履职,完善社会治理。如在办理静湖别墅占用公共水面违建拆除督促履职案中,深入调查核实,充分考虑工作复杂性与履职难点,制发3份检察建议督促所在街道和相关职能部门联合专项整治,顺利拆除违法建筑。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在全市率先探索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中民事部分适用调解结案的方式,提起的3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在侵权人承诺履行公益诉讼诉请的前提下,经法院主持双方签订调解协议并依法公告,修复受损的社会关系,实现维护公共利益的初衷。

  三、铸牢精品意识,创新办案模式,打造特色工作品牌

  公益诉讼检察工作是一项新生事物,办案机制有赖基层在实践中创新探索完善,我院发挥基层首创精神,以“精致导向”优化办案模式,破除发展瓶颈,形成一定工作特色。

  1.融入综治网格,借助“一张网”集聚线索。为破解公益诉讼案件线索来源少的瓶颈,以区社会综合治理网格化联动机制建设为契机,落实“三官一律进网格”要求,积极探索完善“检察官进网格”工作机制,推动网格信息大数据资源向检察机关开放共享,在网格信息平台开设检察端口,由公益诉讼办案部门对网格大数据信息每日巡查。将全院干警结对至全区各网格中,定人定格,通过点对点、面对面下沉网格,在服务网格同时全面采集、反馈环食药、国土资源等重点领域公益诉讼线索,已收集与检察职能相关的各类信息和意见60余条,其中国有资源保护、环境保护、食药安全等公益诉讼线索20余条。

  2.打造办案中心,开展“一站式”调查研判。为破解公益诉讼工作信息化程度不高的瓶颈,借鉴侦查指挥中心模式,建立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探索集中化、一站式研判指挥工作模式。强化智慧检务建设,中心电脑与区综治网格信息平台、两法衔接等平台对接,平台信息可随时投射到中心指挥研判大屏,公益诉讼办案人员以此搜集、梳理、整合、研判公益诉讼线索,构建上下联动、左右互动的平台会诊和司法审查体系。对于获取的有价值线索,中心承担指挥调查核实职能,通过卫星地图、视频连线等指挥调查进度,随时沟通,提高效率。中心上线以来研判线索30余条,推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12件、启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3件。2019年3月,江苏省检察院刘华检察长视察我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时给予肯定。

  3.破除部门壁垒,探索“一体化”办案模式。为破解公益诉讼办案力量分散的瓶颈,打破传统的刑事案件及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分别由刑事检察部门和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办理的模式,整合办案资源,探索一体化办案机制,赋予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对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国有资产保护、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领域刑事案件的审查逮捕权和审查起诉权,该类案件的提前介入、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公益诉讼、出庭公诉、诉讼监督等全部职能由公益诉讼检察官“一竿子”行使到底,实现公益诉讼线索内部互通,有效引导侦查机关及时固定公益损害证据,同步推进刑事检察与公益诉讼检察办案节奏,提高办案效率,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办案期限远低于全市平均值。

  虽然我院公益诉讼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但作为一项新生事物,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还面临一些困难和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守护公益共识仍需进一步达成。部分职能部门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依然存在认识误区,对检察公益诉讼仍存在一定程度上的畏难抵触的情况,检察公益诉讼在部分人民群众心中也仍处于认识和接受的过程。二是检察建议刚性仍然有待提升。部分职能部门对行政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的重视程度不够高,部分落实整改反馈不及时、效果不突出,检察建议效果未充分发挥。三是公益诉讼案件还存在线索发现难、调查难、鉴定难、修复难等问题。四是办案专业化水平需进一步提升。公益诉讼案件涉及领域多元、知识面广、专业性强,对检察人员素质能力提出了更高要求,专业化人才培养亟待加速。针对这些问题,我们将在区人大的关心支持下,采取有力措施,认真加以解决,推动公益诉讼工作高质量发展。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是深化公益理念,主动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自觉把检察公益诉讼工作进一步融入党委政府工作大局,充分发挥检察机关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的重要职能作用。紧紧围绕服务打好三大攻坚战、服务长江经济带发展、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的部署要求,主动适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要求新期待,以生态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领域为工作重点,继续办理社会反响大、治理效果好的精品案件,持续为我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二是主动汇报对接,有效凝聚公益诉讼工作合力。紧紧依靠党委领导、人大监督和政府支持,积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工作,真诚接受各界监督;希望区人大常委会一如既往的支持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帮助检察机关拓展案件来源,增强检察建议监督刚性,切实维护公共利益;主动与行政执法部门建立诉前检察建议反馈、落实的圆桌会议机制,形成公益诉讼工作的更强合力。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引导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增强公益保护意识,积极参与、配合检察公益诉讼工作。

  三是强化技术支撑,全面提升公益诉讼工作质效。以智慧检务助力公益诉讼办案,加强对大数据、人工智能的应用,运用执法记录仪、无人机辅助调查取证。继续优化本院公益诉讼办案中心技术配置,遵循“需求引领、便捷实用、快速高效、科学准确”的原则,构建高线便捷的公益诉讼技术支撑体系,提升法律监督能力。

  四是提升业务能力,持续加强公益诉讼队伍建设。以内设机构改革为契机,继续优化公益诉讼办案部门人员配置,建强专业化办案组织,努力打造一支理念先进、能力突出、专业精通、人员稳定的队伍,切实提升线索发现能力、调查取证能力、证据审查能力、文书制作能力、出庭应诉能力。积极借助“外脑”,充分发挥专家学者、律师、会计师、鉴定人等专业人员的作用,共同探讨解决重大专业技术问题。

  主任、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我院公益诉讼工作情况汇报,是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高度重视、有力监督和大力支持。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从更高层次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检察公益诉讼工作的重要指示要求,紧密围绕全区“12345”战略思路,将公益诉讼工作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护航全区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编辑: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