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疫情期间做出这样的事情,我非常后悔!”被告人郭某说道。2月13日下午,由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一起疫情期间妨害公务案实现了“隔空”出庭公诉,法院当庭宣判,郭某因妨害公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7个月。该案从刑事立案到宣判仅7天。
2月6日下午,男子郭某至苏州市高铁北站搭乘火车,因火车误点等原因心情不佳,他将行李箱中的衣物随地抛洒并故意摘下佩戴的口罩。车站民警在巡逻时发现郭某未佩戴口罩,且行为异常,规劝其在疫情防控期间佩戴口罩并盘问其身份情况。郭某经多次劝阻教育后才戴上口罩,但不配合盘问,甚至辱骂并挥拳殴打民警王某,导致王某左手小指末节指骨骨折,构成轻微伤。
2月7日上午,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接到公安机关案情通报后,第一时间派员提前介入。2月10日,该案被移送相城区检察院审查起诉,该院当天受案后迅速完成讯问、认罪认罚签署、文书撰写等工作,同日即决定对郭某提起公诉。
鉴于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依然严峻,为避免出庭公诉人员聚集造成疫情传播风险,检察机关与法院、看守所、法律援助中心积极沟通,搭建“四地连线”的远程庭审系统,在短时间内完善软硬件设施,依托加密音视频会议技术,实现了位于不同地点的诉讼参与各方工作人员同时参与庭审。经过20分钟的庭审,法院依法采纳公诉机关指控意见,当庭判处被告人郭某有期徒刑7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