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子晚报讯(通讯员 王金艳 记者 于英杰)想给老婆买手机却没钱,男子想到的是夺取别人的手机。日前,经过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相城区法院以抢夺罪判处男子张某罚金人民币三千元。
2017年11月14日晚上六时许,夜幕降临,张女士独自走在回家的路上,边走边低头玩着手机,迎面缓缓驶来一辆电动车,骑车男子趁张女士不备,夺取她手中的手机后加速超北驶去,惊魂未定的张女士急忙报警。
接警后,民警经过研判,发现张某有重大作案嫌疑,根据其轨迹在相城区某小区内将其抓获。到案后的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张某交代,自己一直想给老婆买部手机,但苦于没钱,当天晚上,他骑电动车看到路边一位女士正低头玩手机,便骑车慢慢靠近王女士夺了手机仓惶逃走。
对于眼前的苹果手机,张某因为密码设置无法将其打开,屏幕上的位置显示一下让他慌了神,他突然害怕会被追踪,又担心会有电话打进来,于是,张某拔出手机里的电话卡藏在了家中,又将手机放在一白色塑料袋中想给手机找个藏身之所。他走出家门来到一条河边,将手机连同塑料袋一起埋在了河边的一棵树下。案发后公安机关查获该手机并发还给被害人张女士。
检察官提醒
女士夜间尽量避免独行,对悄然驶近的摩托车、小汽车也要特别注意防范。避免单肩挎包,贵重物品莫外露,以免给不法分子可趁之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