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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法制报】:相城人民调解“牵手”刑事和解
2020-09-23 14:18:00  来源:江苏法制报

  “老马呀,虽然你懂医学知识,但是没有证可不能随便为他人看病呀,你可千万要吸取这次教训呀。”

  “小秦,今后咱看病还是要去正规医院,回去多劝劝你老婆,你们还年轻,生活还是要向前看的。”

  8月20日,在苏州市相城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内,人民调解员徐伟民和许玉良你一言我一语对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和受害人父亲耐心地进行着调解。

  近日,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主动与区司法局对接,并结合本地工作实际,成立区人民调解委员会驻区检察院人民调解工作室,并聘任两名经验丰富的人民调解员参与刑事案件的调解,人民调解与刑事和解正式“牵手”。开头的一幕正是工作室成立后首次进行调解的现场。

  这次调解源于一次非法行医案。2017年至2019年12月间,犯罪嫌疑人马某某在未取得医师执业资格的情况下,在苏州市相城区多次从事非法行医活动。2019年12月28日、12月30日,马某某应邀先后两次至被害人2岁的秦某某家中,为秦某某看病用药治疗。12月31日清晨,秦某某的母亲发现女儿已死亡。经鉴定,被害人秦某某符合因患病毒性肠炎伴严重脱水、电解质混乱致呼吸、循环功能衰竭而死亡;秦某某的死亡与马某某的医疗行为之间存在因果关系,为次要原因。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马某某对自己的非法行医行为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对造成秦某某死亡的后果也忏悔不已,愿意对被害人家属进行赔偿。

  案件移送该院刑事和解工作室后,工作室立即向案件承办检察官全面了解案件情况,认为该案虽然是非法行医案件,但马某某主观恶性不深,认罪态度较好,对案件事实供认不讳,与被害人一方就民事赔偿部分达成和解,更有利于从源头上化解矛盾,遂两次组织召开检调对接现场会,约请双方当事人及家属,并邀请区人民调解委员会2名专职调解员到现场进行调解。人民调解员在调解前全面深入地了解了案情。

  在检察官的释法说理及两位人民调解员的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共识,马某某主动真诚向被害人家属赔礼道歉,被害人家属表示谅解并出具了刑事谅解书,双方签订了23.5万元的赔偿协议并当场履行完毕。

  “当看见双方当事人握手言和的那一刻,我非常感动,我们的调解工作终于有了最圆满的结果。”负责本案的人民调解员徐伟民脸上也挂上了灿烂的笑容。

  据悉,该院聘任的两名调解员分别是该区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徐伟民和区医患纠纷调解中心的资深调解员许玉良。徐伟民被大家称作“金牌调解员”,有着几十年调解经历。

  “人民调解与检察工作相结合,为当事人解决自身矛盾纠纷提供了一个全新的救济途径,极大地推动了刑事和解工作的顺利进行与深入发展,既有利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又有利于对犯罪嫌疑人进行教育与矫正,修复被破坏的社会关系,真正做到案结、事了、人和。”该院检察长寿樱说。

  

  编辑: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