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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城区检察院打击与防范药品安全犯罪典型案例(二)
2018-12-21 12:50:00  来源:相城区检察院

  瞄准“想瘦”人士的网红药,提醒你“朋友圈”里假药多

  随着互联网及物流运输的日益发达,网购渐渐成为人们普遍的生活方式,假药的销售渠道也随之扩展。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就办理了这样一起特大减肥假药案。

  在徐州生产、在苏州销售、在石家庄遥控指挥,是这起案件的犯罪链条。

  2016年,身在石家庄的刘某陆续投入十万元购置用于制作舒立轻等网红假减肥药机器设备,包括搅拌机、粉碎机、抛光机等,由在徐州的钱某负责生产使用。刘某从网上购买药品的原材料,包括淀粉、葡萄糖、西布曲明等,连商品防伪标识、说明书、外包装也通过网络轻松搞定。钱某在徐州自己的农家小院里生产、包装减肥假药,根据刘某提供的发货地址和收货人信息发货。

  为了确保吃不死人,每次生产完假药后,刘某会让钱某试吃,如果出现口干厌食等症状的则说明有他们预期的效果。但有不少顾客反馈药品没有效果,要求退货。为了维持“事业”,刘某指挥钱某将假药中“西布曲明”的剂量增加为原来的两倍。“西部曲明”是国家禁止添加至减肥药的成分。

  这些小作坊生产的“网红”减肥药根本不愁销路问题。

  苏州的王某就是刘某的下家之一。王某从刘某处购买舒立轻等减肥假药。进货价从最早的68元一瓶降到25元一瓶,王某销售出去也从一开始的130元降到75元一瓶。利润达到200%。

  淘宝,微信是王某的主要的销售阵地,王某在微信朋友圈发布减肥药的功效图片等信息,客户通过支付宝或微信转账付款给王某,王某通过快递发货。

  王某生意做大后,家族中还有5人加入销售,一年间,假药销售金额超过300万元。警方在王某家中查获的发出的快递单就有上万份。

  2018年8月21日,经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该案10名被告人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12年至拘役不等,并均处罚金。

  本案中,被告人先通过在微信“朋友圈”中发布药品及减肥效果照片的方式进行宣传,再以微信聊天的形式向买家进行兜售,后通过快递将假药发至全国各地。纵观整个犯罪利益链,网络采购、网络销售、网络发货,作案手段虚拟隐蔽,逃避了应有的监管。

  检察官提示:网上购物需谨慎。一些不法微商,常借女性的性别优势、利用生活照片、动态等信息制造粉丝效应,市民朋友对于在朋友圈等社交软件销售的药品一定要擦亮眼睛,警惕落入“美丽陷阱”。在选择药品时要选择有卫生部门批准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和有资质的医生,选择有中文标识的我国批准使用的药品。

  编辑: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