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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审后检察官为旁听师生讲法治课
2024-02-28 14:24:00  来源:相城区检察院

  检察日报讯(记者郭树合通讯员玄承瑛)“我不该心存侥幸以身试法,希望在场的同学们能够以我为戒……”近日,在山东省潍坊市奎文区法院庭审现场,犯罪嫌疑人张某的一番陈述让旁听席上的50余名山东科技职业学院的师生感慨不已。

  办案检察官介绍,张某原是一名成人高考中介人员,手中考生资源众多。2021年,他萌生了帮助他人作弊来牟取利益的念头。为了确保作弊顺利,他网购了设备,同年底准备在网络教育统考学位考试中提供作弊服务,不料该考试被临时取消。2022年10月,在全国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期间,张某自建微信备考群,试图为多名考生提供作弊服务,最终因考点监考严格而失败。事后,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2023年9月18日,潍坊市奎文区检察院以张某涉嫌组织考试作弊罪向法院提起公诉。

  “我认罪认罚,希望能够得到从宽处理。”2023年10月11日,庭审现场,面对检察机关的指控,张某万分悔恨。考虑到张某系犯罪未遂,主动认罪认罚,法院当庭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

  为了发挥该案的警示教育作用,庭审结束后,检察官现场“开课”,结合案情为参加旁听的师生们开展了一次沉浸式法治教育。“在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中试图作弊‘走捷径’,不仅可能记入考生诚信档案,考生因此错失考试机会,还可能触犯法律,影响今后的人生。”检察官的一番话引得现场学生们深思和警醒,参加此次庭审观摩的学校老师对这种教育形式表示肯定。

  “案例是最鲜活的普法教材,庭审是最生动的普法课堂。”该院检察长贾箫宇表示,在庭审现场进行普法授课,旨在用最直观的方式引导学生们远离违法犯罪,树牢法治意识,让法治教育真正入脑入心。

  编辑: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