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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买卖银行卡缘何“一本万利”? ——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办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
2022-05-27 09:36:00  来源:清风苑

  (通讯员:陈梦初 王金艳)2020年7月,小李来到公安机关报案,称自己在网上被骗了78万余元,这是他的全部存款,而骗他的是在网上认识但素未谋面的“女友”。很显然,小李遇到了网络“杀猪盘”。但奇怪的是,经警方查证,小李的钱最终被转到了一位石女士名下的一张银行卡里,而这位石女士已是一位60多岁的老人。

  随着公安机关侦查深入,一条买卖银行卡的犯罪链条浮出水面。

  2019年,徐力在老挝旅行时,走进了赌场,先赢后输,还不上赌资,赌场的人不让走,徐力慌了神。这时一个名叫“胖子”的中国人出现了。胖子和赌场的人很熟,他主动提出借钱给徐力还赌资,让徐力打了欠条。徐力甚是感激,二人相谈甚欢。期间,胖子还给徐力指了一条发财路——贩卖银行卡。

  胖子告诉徐力,倒卖的一套银行卡包括一张银行卡、配套电话卡及U盾、持卡人身份证号码和姓名,每套售价在1800元左右。徐力二话不说,先把自己名下一套农行卡和常用的支付宝账户卖给了胖子,赚了2500元。

  但自己能办的卡毕竟有限,徐力开始积极发展“下线”。他先联系了朋友老金,让其负责收卡,允诺给他每套1000元。老金又发展了王辉。王辉正是文章开头那位石女士的儿子,他把自己母亲的卡以每套800元的价格卖给了老金。另外,王辉也发展了下线,价格降为每套500元。就这样,经过“中间商”的层层转销,一根利益链条将这些人从老挝连到了中国。

  在许以小利让他人办银行卡的时候,徐力等人都会跟卡主强调:“回收银行卡是为网络游戏走账用的,卖出后就决不能再使用该卡,并且不能以任何形式绑定该卡。”他们心里明白,银行明令禁止将自己名下的银行卡出售给他人,这些回收的银行卡将成为洗钱、开设赌场、诈骗不可或缺的工具。

  随着小李的报案,以徐力为首的黑色贩卖利益链被一网打尽。经查,2020年4月至7月,徐力等人明知他人可能从事网络犯罪活动,仍贩卖本人及他人银行卡及配套U盾、手机卡数十套,被用于网络诈骗结算资金共计近1.7亿元,非法获利5万余元。2021年,经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起诉,徐力等人因犯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偷越国(边)境罪、盗窃罪等,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2个月至10个月。(文中涉案人物均系化名)

  检察官说案

  “帮信罪”容不得自欺欺人

  文/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第一检察部检察官 曹黎

  这是我办理的第一个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案件。办理过程中,最大的难点在于如何证明徐力等人的“主观明知”。因为只有主观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违法犯罪活动,且实施了帮助行为,才能构成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徐力的上线从来没有告诉过他们购买这些银行卡的真正用途,被问起时也仅说是为境外电子游戏跑分。讯问时,每个犯罪嫌疑人都辩解说:“如果早知道是用于诈骗,肯定不会倒卖银行卡。”

  真的是这样吗?带着疑虑,我打开了徐力等人的手机勘验光盘,试图去寻找他们犯罪的“心路历程”。

  面对银行卡可以卖钱这个反常的事情,他们的反应却是“发财了”“还有这种好事”,没有人提出“别人为什么要买我的银行卡?”王辉在刷抖音时,看到有人因为卖银行卡判刑,一边问老金“我们会不会出事”,一边说“我明天再去看看哪里的银行卡能办U盾”。

  王辉等人银行卡被风控,在去银行处理时,提前背诵了银行卡前几天的流水情况,也没有在银行工作人员询问时说真话。在多家银行卡拒绝办大额U盾时,他们还想到了去其他城市办卡。事实上,他们不是不知道这些银行卡的真实用途,只是心存侥幸,不愿意放弃这个“一本万利”的机会。

  据最高检通报,2021年全国检察机关起诉“帮信罪”近13万人,成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链条上的第一大罪名。为此,检察机关要深入推进“断卡”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买卖、运输银行卡的犯罪行为,尤其是要切断境内外转运的关键节点,阻断银行卡跨境运转通道。

  编辑: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