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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典型案例】相城区人民检察院督促保护月城遗址行政公益诉讼案
2021-12-21 15:16:00  来源:相城区检察院

  【基本案情】

  2021年4月,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相城区院)与无锡市新吴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新吴区院)签订《关于建立太湖流域(新吴相城流域)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机制的意见》,意见明确了双方建立线索移送、联办会商等具体协作举措。2021年9月初,新吴区院在开展太湖、京杭大运河沿岸巡查时发现地处苏州市与无锡市交界处的月城遗址保护范围内存在大量露天垃圾,于2021年9月8日向相城区院移送。该院随即展开调查,发现苏州市相城区望亭镇辖区内的月城遗址西侧30米处露天堆放大量塑料、布条、建筑材料等混合垃圾,影响遗址周围风貌,带来环境污染隐患,有损社会公共利益。此外,遗址周围建有修复城墙,调查中还发现该城墙存在砖石脱落等情况。

  经核实,月城遗址(望亭城址)系苏州市相城区控制保护文物,坐落于无锡市与苏州市地域交界处肖家洪村东侧,紧邻京杭大运河与望虞河交汇地带。根据民国《吴县志》记载,遗址为明代抗倭军事设施,城在太湖与古运河之间。2009年12月10日,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政府设立控保单位石碑予以保护,石碑正面书有“望亭城址”四字,背面详细刻有望亭土城的来源和基本情况,并明确该遗址的保护范围:肖家洪村东,东西900米,南北200米。月城遗址墙体东北侧立有国务院于2015年设立的苏州市和无锡市行政区划界石,界石北侧为无锡市辖区,界石南侧为苏州市辖区。

  后相城区院委托第三方空间技术有限公司运用卫星遥感技术手段协助调查并出具报告,证实“月城遗址附近垃圾初步断定为建筑及生活垃圾,占地面积约3266.45平方米,系由其他地方产生并搬运至该处进行堆放。垃圾堆放形成时间为2021年3月至6月期间。

  2021年9月13日,相城区院向月城遗址所在地相城区望亭镇人民政府制发检察建议,提出全面调查月城遗址附近保护范围内垃圾堆放、墙体破损等现象,核实垃圾来源,及时督促垃圾清运、墙体修补修缮等工作。同时应加强日常管养维护和隐患排查,确保古文化遗址安全。

  【典型意义】

  一、厘清公益诉讼领域和行政地域管辖“双重交叠”

  近年来,相城区院牢牢树立地方检察公益诉讼“一盘棋”和“大保护”思想,与新吴区院就线索移送、信息互通、交流学习、机制共建等方面打通地域壁垒,协力解决涉太湖、京杭大运河、行政区划交接地带公益诉讼“瓶颈”问题。本案“月城遗址”位于京杭大运河和望虞河之间,系明代抗倭军事设施。文物附近大量露天垃圾堆积,既破坏文物保护,又带来环境污染隐患。以公益诉讼领域划分,该案系文物保护和生态环境保护领域交叉;以行政区域划分,该案系苏州和无锡市跨地域管辖交叉,新吴区院移送该线索后,立即引起相城区院的高度重视。

  二、实现跨区域检察联动和数字辅助调查“双重发力”

  9月初,新吴区院至相城区院交流,双方深入落实前期会签的生态环境资源检察公益诉讼一体化协作机制的意见,就“月城遗址”公益诉讼案件线索研判和移送、调查取证等事项深入商榷,共同推动文物遗址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在查办该案过程中,相城区院以“数字经济?检察赋能”品牌建设为抓手,优化检察公益诉讼办案的平台和载体,积极寻求第三方专业技术支持。委托空间技术公司运用卫星遥感技术协助调查,形成卫星遥感影像监测报告,查清“月城遗址”附近垃圾的种类、形成时间、形成方式及占地面积,有力夯实案件证据。

  三、凝聚属地政府和行政机关共同履职的“双重力量”

  文物遗址是不可再生的珍贵文化资源。在查清全部案情后,相城区院向属地政府发送诉前检察建议,并联合新吴区院进一步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合作力度,就该案共同开展跟踪督促、实地回访等工作。联合属地政府、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等相关单位召开公益诉讼专题座谈会,就实现文物保护与生态环境双重改善等问题凝聚共识,共筑“属地管理+行政监管+检察助力”深度融合的工作格局。

  编辑:王金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