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记者 王小兵 苏报通讯员 肖坤霞 王金艳
为了方便居民健身,苏州大多数小区室外都安装了健身器材,但不少小区的健身器材却因疏于管理而出现“缺胳膊少腿”的情况,原本用来健身的健身器材俨然成了“伤身器材”,居民不仅不能利用这些健身器材锻炼身体,反而存在较大安全隐患。10月份以来,相城区检察院就对辖区的健身器材问题展开了公益守护,并促进了问题的整改。
小区室外健身器材管理缺失
今年10月底,相城区检察院接到居民反映小区室外健身器材存在年久失修、无法正常安全使用的情况。
“小区室外健身器材是居民健身休闲的好帮手,其年久失修问题关系着居民的安全,不可小视。”接到线索后,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第一时间来到群众反映的小区走访调查,发现该小区的室外健身器材确实存在不少问题:转腰器把手已经脱落;健骑机踏板从中间断裂;仰卧起坐板更是坑坑洼洼没剩下几块板子。用手摸这些健身器材全是铁锈,稍稍动一下便“嘎吱”作响,根本健不了身,还存在不少安全隐患。在紧邻的另一小区,检察官发现健身器材区域长满了杂草,上肢牵引器等设备的支撑部件松动、摇晃,立式转动器等设备上二维码信息监管标识无法识别。调查中,不少居民向检察官抱怨,这些健身器材年久失修没有人管,还出现过多次伤人事故,居民都不敢用这些健身器材健身,更不敢让家里孩子靠近,健身器材成了“摆设”,希望相关部门管一管。
除了居民反映的小区外,其他小区还有没有类似的问题?为此,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还对辖区的其他小区进行了调查走访,结果发现辖区10多个小区的室外健身器材均存在锈迹斑斑和“缺胳膊少腿”的情况。部分小区对弃用的老旧健身器材也未及时清理更换,俨然成了“僵尸器材”。此外,不少室外健身器材产品标牌上无标注生产商、无产品名称和使用说明书、无产品质量安全认证等问题,经调查,这些“三无”问题健身器材,不符合《室外健身器材的安全通用要求》中的安全性规定和质量标准。
检察建议推动解决问题
“问题健身器材如果不及时维修,存在较大安全隐患,容易引发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加强管理和维修。”厘清线索证据后,11月10日,相城区检察院向相关职能部门制发检察建议,建议行政机关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健全维修管理机制。一方面要切实对辖区内公园、小区室外健身器材进行集中安全检查;另一方面要健全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提升室外健身器材公共服务水平。
收到检察建议后,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第一时间落实整改。一街道用了一周的时间,在辖区内开展了公共健身设施专项检查维修工作,组织了专业维修单位拆除整套破损、腐锈、超过安全使用年限的健身器材,并更换新的健身器材,将裸露的电箱更换为带安全警示标志的新电箱。这个街道还健全了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制度,全面排摸辖区内室外公共活动区域健身器材及电力设施情况,定期排查记录问题并进行电子存档,清理周边环境,加大日常维护力度,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器材及时维修和更换,建立起长效监管机制。此外,辖区其他街道也纷纷对问题健身器材进行了维修更换,并逐一建档,安排专人管养。
相城区检察院副检察长史轶晴表示,下一步,相城区检察院将继续加强对公共体育设施监督管理,不断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体育锻炼需求,为群众提供一个安全、快乐的健身环境。同时,也将继续关注公共利益受损的线索,凝聚合力,切实守护民生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