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点香可真加不得,不知道有多少人吃了我们的卤菜,现在想想真的很后怕……”近日,在江苏省苏州市相城区法院的调解室里,杨某夫妇后悔地低下了头。
今年11月30日,在由苏州市相城区检察院提起公诉的杨某、吴某涉嫌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开庭审理后,法院对两名被告人依法判处刑罚的同时,还对其作出从业禁止令。同日,在法院主持下,检察机关与两名被告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中达成调解协议。
日前,杨某、吴某已经主动在省级媒体公开登报,对其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开赔礼道歉,同时主动缴纳7万元赔偿金至苏州市相城区消费公益金专有账户。
杨某和妻子吴某在苏州市相城区经营一家卤菜店,平日里的小生意也有不错的收益。无意间,夫妻两人得知添加罂粟壳可以使卤菜口感更好。为招揽客户,增加营业额,夫妻二人便在烧制卤菜用的白汤锅内添加含有罂粟壳粉及香料的混合物。
“我只知道罂粟壳可以增香,要过年了,想着加一点让生意更好,居然也犯法。”案发后,杨某困惑不解。
为了让经营者深刻认识到罂粟壳的危害,实现办案效果的最大化,调解中,检察官再次跟被告解释:“消费者在食用含有有毒、有害罂粟壳的食品后,会产生一定的轻快感,如长期食用,会伤害神经和消化系统并最终上瘾。”
“检察官,我们真不知道危害这么严重,吃的人估计也不懂,真要让更多像我们一样开店的人都知道啊,千万不能往里头填香了……”杨某夫妇既羞愧又后悔。
“其实普通民众并不详知食品中添加罂粟壳的危害及触犯刑法的后果,通过检察官办案,我们对公益诉讼有了更清晰的认识,希望检察机关继续加大对环境、食药领域公益诉讼的力度。”当天,观摩了庭审的苏州市人大代表张玉明由衷地说。
(原标题:这点“香”加不得,载《检察日报》2018年12月17日法治新闻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