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促进司法公开,彰显司法公正,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将于2021年7月22日上午9时15分对刘某某非法获取计算机信息系统数据等案进行不起诉公开宣告。具体申请事项如下:
一、凡年满18周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以及持有护照等合法身份证件的境外人士,均可申请旁听宣告,但下列人员除外:
(一)未成年人(经检察院批准的除外);
(二)精神病人和醉酒的人;
(三)其他不宜旁听的人员。
二、报名申请旁听宣告的人员,需于2021年7月20日17时前通过电话预约(0512-85182959),需提供本人真实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并保证信息真实有效。
三、旁听席位共计6人,根据报名先后顺序确定参加宣告人员。
四、接到旁听确认通知的人员,请至少提前30分钟到达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北楼一楼办理旁听登记手续,凭身份证件领取旁听证,通过安全检查后旁听宣告。
五、旁听人员需遵守下列纪律:
(一)不得鼓掌、喧哗;
(二)不得录音、录像和摄影;
(三)不得拨打或接听电话;
(四)不得实施其他妨碍公开宣告活动秩序的行为。
苏州市相城区人民检察院
2021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