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刑事检察工作
(一)审查逮捕工作
1.受案情况
2021年一季度,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审查逮捕案件52件81人,同比分别上升48.6%、80%。
2.审结情况
2021年一季度,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审结各类审查逮捕案件46件69人,同比分别上升9.5%、27.8%。
(二)审查起诉工作
1.受案情况
2021年一季度,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各类审查起诉案件248件280人,同比分别上升145.5%、44.3%。,其中改变管辖后受理2件2人。
2.审查情况
共退回补充侦查8件21人,重报10件20人。其中一次退回补充侦查6件15人,一次重报7件13人,二次退回补充侦查2件6人,二次重报3件7人。退查率为6.67%。
3.审结情况
2021年一季度,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审结各类审查起诉案件156件163人,同比分别上升126.1%、52.3%。共起诉各类犯罪118件125人。共不起诉38件38人,其中法定不起诉0人,犯罪情节轻微不起诉37人(含刑事和解后不起诉2人),证据不足不起诉1人,不起诉率(按人数)为23.31%。
4.羁押必要性审查情况。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羁押必要性情况审查后提出变更或解除强制措施建议6人,已获得采纳6人。
4.判决情况
判决生效各类刑事犯罪案件151件200人,其中一审生效案件146件190人,二审生效案件5件10人。
(三)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1.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共受理审查逮捕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批准逮捕3件3人。
2.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情况
共受理审查起诉未成年人犯罪案件3件3人,不起诉1人。
3.附条件不起诉情况
无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依法作出附条件不起诉的决定。
(四)刑事执行监督工作
1.监外执行检察情况。对监外执行不当行为提出书面纠正2件,已纠正2件。
二、民事行政检察工作
2021年一季度,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不服法院裁判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1件,调查核实1件。共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
共对审判机关民事行政审判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理1件,调查核实2件,提出检察建议2件。
三、公益诉讼检察工作
2021年一季度,相城区人民检察院共受理公益诉讼线索9件。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线索0件,行政公益诉讼线索9件。立案9件。
通过行政诉前检察建议,督促行政机关逾期纠正违法或履行职责 8件。提起刑事民事公益诉讼1 件。从案件领域看,环境污染防治领域2件。
四、控告申诉检察工作
(一)信访受理情况
2021年一季度,共受理各类信访39件,其中举报类信访1件,控告类信访13件,申诉类信访25件。第一季度检察长接待日共接待群众来访12次3件4人
(二)刑事申诉情况
无刑事申诉案件。
(三)国家司法救助情况
受理15件15人,予以救助15人,共计8.8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