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报记者 王小兵 苏报通讯员 周玲 王金艳
扰乱市场经济秩序、侵犯企业合法权益的犯罪行为是民营经济发展路上的“拦路虎”。近年来,相城区检察院聚焦司法办案、主体保护和事后预警,不断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立体式”护航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
司法办案,重拳打击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
“感谢检察官的秉公办案,为我们企业挽回了不少经济损失。”近日,相城区检察院检察官对一家专业从事机械设备生产的民营企业回访时,企业负责人连连对检察官表示感谢。
2019年起,金某伙同杨某,通过购进制假设备,采购配件、标识等,开始组装生产假冒这家企业品牌的产品。得知此事后,相城区检察院第一时间介入该案,并引导侦查。去年7月8日,该院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金某批准逮捕,从而挽回了这家企业的损失。
金某涉嫌假冒注册商标一案,正是相城区检察院对侵犯企业犯罪重拳打击的一个生动案例。近年来,相城区检察院聚焦维护民营企业合法权益,不断加大对各类侵犯企业权益违法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打击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犯罪。近3年来,该院提起公诉18件30人;依法起诉职务侵占、挪用资金、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等案件22件40人。
主体保护,为企业经营提供“法治容错”空间
苏州某精密模具有限公司在初创期管理制度不规范,曾被发现虚开发票抵扣税款。相城区检察院在审查中发现,该企业及其负责人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但已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并具有自首情节,社会危害相对较小。此外,企业在纳税、用工、技术专利等方面发展势头迅猛。
出于保护民营企业发展的办案理念,相城区检察院经过综合评估,依法对该企业负责人作出了相对不起诉决定。后来,疫情期间,这家企业为了回馈社会,第一时间转产口罩机紧缺零部件,支援防疫工作。
近年来,相城区检察院秉持“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持续释放司法善意;从保护市场主体的角度,制定了《涉企案件社会影响评估工作办法》,对企业等市场主体在生产经营中涉嫌犯罪的,从法律价值、产业价值、社会价值等方面综合评估逮捕必要性、起诉必要性及羁押必要性,再决定诉与不诉,为企业经营提供“法治容错”空间。近3年来,该院针对犯罪情节轻微的民营企业或其主要人员,作出相对不起诉8件17人。
事后预警,帮助民营企业堵住管理漏洞
苏州某科技有限公司近年来内部监守自盗的情况屡屡发生。检察官在办案之余,对案件发生的原因、特点和规律进行了深入剖析,发现该公司员工入职、门禁、考勤、财务等管理制度都不够健全,甚至被开除的员工还能冒用他人身份再次入职,进行违法犯罪活动。为此,相城区检察院对症下药,制发检察建议,让企业内部整改“有章可循”,使企业及时得到“医治”。
为帮助民营企业堵住管理漏洞,早在2019年,相城区检察院就与区工商联共同制定了《关于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护航民营经济高质量发展实施意见》,对可能影响民营企业健康发展、存在犯罪风险隐患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预警预测,通过检察建议、典型案例、风险预警等方式向工商联通报。
相城区检察院检察长、党组书记寿樱表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服务民营经济是检察机关义不容辞的责任。接下来,该院会以更高的站位做好谋划,深度对接市场主体的司法需求,找准服务民营经济的关键点与着力点,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