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上午,相城区检察院对黄自平刑事申诉案召开公开听证会。本次听证会由该院检察长寿樱主持,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律师代表共3人应邀担任听证员出席了听证会。
申诉人黄自平系原案蒋红兴等人非法讨债案被害人,因不服相城区人民法院作出的刑事判决,以相城法院认定原案被告人蒋红兴等人犯非法拘禁罪的罪名不当,判决畸轻为由向我院提起申诉。控申部门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调阅了该案的卷宗,对原判认定的事实和证据进行了全面审查,并当面听取了申诉人的意见,复核了有关证据。
为提升办案透明度,切实维护申诉人合法权益,确保有效化解矛盾,经申诉人同意提请召开公开听证会。听证会上,申诉人阐述了申诉理由,刑事申诉承办检察官就案件的办理过程、认定的事实和依据进行了阐述,并就关键证据以视频直播的形式作了展示,双方就争议焦点在主持人许可下作了必要的辩论。寿樱检察长认真听取意见后,就案件的案发原因,事实认定,法律适用进行了分析,针对申诉人提出的问题重点进行了剖析,厘清了交叉罪名间的区别,并就量刑实施细则的适用进行了解读,彻底打消了申诉人的顾虑。
听证员们充分了解案情后,围绕案件事实和争议焦点向申诉人、案件承办人提问,谈了各自对案件的看法,并就申诉人提出的问题作了解释说明。后经过评议,听证评议意见一致同意本院作出的不支持申诉人申诉理由,审查结案的意见。
参会听证员一致认为,此次公开听证程序公正、释法说理到位,给申诉人提供了充分表达诉求的机会,使得刑事申诉案件审查更加阳光透明,保证了办案质量,展示了检察温度,提高了检察公信力,取得了很好的社会效果。
寿樱检察长表示,检察机关将认真贯彻落实最高检和省、市院部署要求,坚持“应听尽听”原则,最大限度地接受监督、倾听民声,进一步提升执法透明度和公信力,实现办案“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