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年前,一场车祸夺走了陕西省大荔县农村妇女董某花的丈夫和何某琴的丈夫的生命,让她们的生活雪上加霜;12年后,陕西省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联合各方开展多元救助模式,为困境中的“她”点亮希望之灯。
近日,陕西省检察机关首个“妇女儿童维权工作站”在大荔县检察院举行揭牌仪式。作为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妇联印发的第三批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的当事人,董某花以特邀嘉宾的身份出席了此次活动。“感谢党的好政策,感谢你们,让我们有了把日子过好的信心……”揭牌仪式上,董某花紧紧拉住检察官与妇联同志的手,连声说着感谢。
司法救助+乡村振兴
帮扶中发现救助线索
2023年2月,最高检、国家乡村振兴局联合下发《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陕西省检察院积极响应,结合最高检和全国妇联持续部署开展的“关注困难妇女群体,加强专项司法救助”活动,进一步加大检察办案过程中对农村困难当事人的救助帮扶力度,防止因案返贫致贫,助力乡村振兴。就是在此时,陕西省检察院派驻大荔县许庄镇中汉村的第一书记王交第一次见到了董某花。
“我和村干部去走访时看到,她家的外墙红砖裸露,正中的门楼仅架了两块楼板,居住条件十分简陋。”王交对董某花家的境况记忆犹新。经过走访,王交了解到,2012年4月20日,胡某虎驾驶货车沿108国道行驶至大荔县汉村街道北十字路口时,因超载行驶,下坡过程中刹车制动器失灵,先后与前方行驶的三轮汽车、停放在路边的货车发生碰撞,继而引发多车连撞的交通事故,造成董某花的丈夫王某明当场死亡。案发后,对这起交通事故负主要责任的胡某虎经济条件有限,无赔偿能力,未作出赔偿,后因病死亡。然而,董某花一家因这起事故失去了“顶梁柱”,养育子女、赡养老人的重担一并压在了她的肩上。不仅如此,董某花的大儿子因失去父亲精神恍惚,出了交通事故,又赔偿给对方不少钱,让贫寒的家庭雪上加霜。
在初步掌握董某花的家庭情况后,王交第一时间向陕西省检察院第十检察部、渭南市检察院、大荔县检察院反映了董某花的司法救助线索。
检察机关+妇联组织
高效解决被害人家庭困难
因案发久远,陕西省检察机关决定组建办案组,由省院第十检察部党务廉政专员张相民为组长、渭南市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赵伟为副组长、大荔县检察院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等组成,并成立了临时党支部,切实开展好司法救助工作。办案组经过调阅当年案卷和多次实地走访调查,对案情有了全面掌握。
经查,胡某虎交通肇事案除造成被救助人董某花的丈夫死亡外,还造成了另一名妇女何某琴的丈夫姚某忠死亡。董某花的家庭原系建档立卡贫困户,其本人系困难妇女,何某琴也是困难妇女。因胡某虎无赔偿能力,后又因病死亡,案发后被害人及其近亲属多年未得到赔偿和社会救助,二人均属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重点对象。为解决被害人家庭的实际困难,临时党支部要求办案人员积极思考,打破传统救助理念,整合妇联等部门的资源和优势,开展多元化救助与帮扶工作。
2023年8月,在中汉村开展检察机关服务群众零距离活动中,陕西省妇联的相关同志来到现场,陕西省三级检察机关向被救助的董某花、何某琴发放了国家司法救助金。“生活就是要往前看、向前走,在大家的关心帮助下,我会重拾信心,把日子过好。”接过司法救助金后,董某花脸上浮现出久违的笑容。
“在该案办理过程中,办案组始终坚持讲政治与讲法治有机统一,秉持‘从政治上看’‘从法治上办’的工作理念,让‘工匠精神’‘品质检察’在办案的每个环节中得到体现。”陕西省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徐彤说。
司法救助+社会救助
打造多元融合救助格局
“司法救助金只能解燃眉之急,将司法救助融入社会救助,才能真正恢复‘造血’功能,从一次救助转向长期关怀。”在办理董某花司法救助案时,办案组决定从一次救助转向长期关怀,让司法救助从“独角戏”变成“大合唱”。
为切实解决董某花、何某琴等一批农村贫困人员家庭面临的实际困难,2023年9月28日,在陕西省检察院的指导下,渭南市检察院联合市民政局、市妇联、市关工委等单位,举行司法救助与社会救助衔接工作座谈会。会上,各职能部门根据联合办案组前期的调查核实情况及被救助人的家庭状况,一致同意在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基础上,搭建多部门合作平台,做好被救助人就业帮扶、教育支持、医疗救助、心理辅导、协助申请政策补贴等常态化工作。
此外,陕西省检察院还与省妇联、教育厅、残联等部门会签《关于建立国家司法救助与社会化救助衔接联动机制的实施意见》,与省乡村振兴局制定《关于检察机关国家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办法》,积极构建起“1+N”多元化救助格局。据统计,2023年,陕西省检察机关利用“司法救助+综合帮扶”多元救助机制对涉案困难妇女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救助金336万余元。其中,陕西董某花、何某琴国家司法救助案入选最高检、全国妇联印发的第三批检察机关与妇联组织加强司法救助协作典型案例。
“维护妇女儿童合法权益是妇联组织和检察机关共同的职责使命,保障妇女儿童合法权益彰显着国家意志和人民至上的政治立场,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具体行动,需要妇联和检察院共同持续发力,携手共建妇女儿童权益保护工作新格局。”陕西省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杨乐在谈及此案时对记者说。
如今,陕西省三级检察机关将董某花、何某琴纳入重点回访对象,定期到其家中跟踪回访,关注其生活状况,让被救助人切实感受到党的温暖和检察关爱。
(检察日报 郝雪杜选歧王莹)